不友善的育兒環境,讓人難以兼顧工作和育兒,這也使得少子化現象加遽。這些年來,民眾都期盼能有彈性育嬰留職停薪制度,讓爸媽可以兼顧工作跟育兒。勞動部從 5/9 開始試行試辦彈性育嬰假,計畫邀請公、私部門有意願的雇主跟勞工參與,觀察執行狀況!
育嬰假現行制與試行制度比較
職場、育兒如何兼顧,是不少家長的頭痛難題,勞工申請育嬰留停,在現行制度下最少要30天起跳,讓許多受雇者想請又不敢請,請太久怕加重同事工作負擔,也不利升遷,不符合爸媽需求。對此,勞動部近日發函給各有意願參與的公私部門單位,宣布彈性育嬰假於 5/9 起試辦,並公布最新彈性育嬰假試辦原則。
現行制度 | 試行制度 | |
申請資格 | 1. 受雇者任職滿 6 個以上(未滿 6 個月,與雇主協商) 2. 子女滿 3 歲以前 | 1. 受雇者任職滿 6 個以上(未滿 6 個月,與雇主協商) 2. 子女滿 3 歲以前 |
申請多久 | 1. 父母可各自請休 2. 最短 30 日 3. 最長 2 年(或是合併累計 2 年以內) 4. 申請次數不限 | 1. 父母可各自請休 2. 不少於5日,也可單日申請。 3. 最長 2年(或是合併累計 2 年以內) 4. 申請次數不限 |
申請限制 | 少於 6 個月者,申請日數不得低於 30 天,申請次數以 2 次為限 | 5 天前以書面向雇主提出申請。 |
現行規定與試辦計畫雙軌並行
年底前,現行規定與試辦計畫雙軌並行,讓事業單位了解實施的可能性,及試辦中可能遭遇窒礙難行之處。目前已經有 64 家公私企業參與,試辦至今年底。
不過有企業提出疑問,擔心勞工鑽育嬰制漏洞,請假一天申請 8 成投保薪資。現行就業保險法細則明定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未滿1個月者,以 1 個月計算,外界憂心如果未修正細則就推動育嬰留職停薪按日申請,屆時勞工只要請 1 天就可以領 1 個月的 8 成投保薪資!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坦言,的確會有這種狀況,但相信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仍是要照顧自己子女,會在試辦後檢視後,做為修法的參考及依據。
民間團體5訴求:擴增公幼、招募保母、彈性育嬰假以「小時」為單位
根據數據來看,台灣 25 至 29 歲女性的勞動參與率高達9成,但容易因為「婚育」或「顧孩」需求而離開職場。台灣勞工陣線副秘書長楊書瑋指出,支持女性就業的關鍵政策,除了滿足家長托育的需求之外,最重要的就是要祭出滿足勞動者需求的彈性育嬰假。
除此之外,民間團體提出 5 大呼籲:
1.擴增公共化幼兒園
幼兒園若持續懸殊的公私比三比七,托育政策只會持續受制於私立業者,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陳惠菁呼籲政府應大量擴充公共化托育服務,目標公私比七比三。
2.四年內招募 1 萬 2,000 名保母新生力
彭婉如基金會專員陳庭欣指出,台灣家長送托的需求逐年攀升,但每年保母卻年減 3.000人,政府應設法招募更多保母心血,才能回應家長的需求。
3.擴充 2 至 3 歲的托育服務量
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黃聰智呼籲,現況是公托量極為不足,他認為未來都更應設有容積率獎勵,讓公托社區化;
4.修法實施彈性育嬰假
有民間團體和立委呼籲,希望以「小時」為彈性育嬰假的請假單位,以及將育嬰假年齡限制上修至 6 歲或 8 歲,才有辦法應付孩子臨時生病,無法去上班的彈性需求。勞動部回應,現階段有財源考量,但長期可依此方向逐步調整。
5.研議並訂定辦法促使企業將 30 至 64 歲的女性留在職場
目前有 7、8 成的小孩交給阿嬤照顧,然而阿嬤卻沒有請育嬰假的資格。但婚育年齡後有兩波下滑,第一波為 30 至 44 歲的婚育離職潮,勞參率重跌10.9%,第二波為 50 歲以後的顧孫離職潮,勞參率如土石流一般暴跌,從 50 至 64 歲暴跌49.4%。但反觀德國,60 至 64 歲女性就業率高達 60.9 %,反觀台灣只剩下 26.5 %。呼籲企業應該友善評估育嬰需求,讓主要照顧者敢請假,請了後可重返職場,才能形成友善支持育兒系統。也期待新制能為爸媽帶來更多育兒便利,也讓雙薪家庭都能夠兼顧育兒與工作。
文/媽媽寶寶 編輯/賴以玲 圖/楊紹楚
※本文由媽媽寶寶授權,原文出自 5/9 彈性育嬰假試行上路!育嬰假現行制度VS.試行制度比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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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嬰假彈性化,有望年底試辦,計畫開放以日或小時為單位,並延長至小孩八歲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