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中有12歲以下學童 2月18日-21日家長可請「防疫照顧假」

學生讀書

由於教育部臨時宣布高中職以下延後四天開學,改到2/22開學,讓許多家長們開始討論孩子放假哪裡去?因此「防疫照顧假」再度成為討論話題,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說,如果家有一個12歲以下的學生,家長1人可請防疫照顧假。

孩子延後上學家長擔心孩子沒人顧,因此防疫照顧假比照去年辦理,潘文忠表示:「只要家中需要照顧12歲以下學童或是國中、高中和五專前三年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,家長1人可請防疫照顧假。」

「防疫照顧假」則是自218日至221日這段期間,若有需求的家長可向雇主提出申請。另外,根據勞動部規定,防疫照顧假因係防疫應變處置的特別措施,雇主應予准假,且不得視為曠工、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、不得扣發全勤獎金、解僱或予不利處分。

如雇主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或事假,將依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,處罰金額都是2萬元至100萬元。

文、圖/王芊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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