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告 - 內文未完請往下繼續閱讀
一、全程佩戴口罩,否則該科不予計分
進入考場學校,以及試場教室時,考生應該全程配戴口罩,如經勸導或處理仍故意不佩戴口罩者,禁止進入考場及試場;如果在試場教室內屢經勸導仍故意不佩戴口罩者,依「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違規處理要點」處理,該科考試不予計分。 而教育部提供口罩給所有考生(考試日每日 1 片),並由學校或考區試務會先行配發給考生;除用餐時間之外,全日都需佩戴口罩,並保持室外 1 公尺、室內 1.5 公尺的社交距離。二、進入考場前,全面量測體溫;發燒者隔離考試,每間不超過 5 人
所有人員進入考場前必須配合量測體溫,未量測體溫者一律不得進入考場及試場。 經量測後,額溫高於攝氏 37.5 度或耳溫高於攝氏 38 度,將進行第二次量測;如確認發燒,將引導考生至「第二類備用試場」應試,以確保考生權益。 第二類備用試場- 發燒者
- 正在自主健康管理者
三、不開放陪考,由學校組成考場及考生服務隊
為避免人潮群聚,將不開放考生家長進入考場陪考;由考場承辦學校及考生就讀學校組成「考場服務隊」及「考生服務隊」,以提供考生於考場所需的服務與協助。考場及考生服務隊由學校掌握成員的旅遊史及健康情況,進入考場前仍應配合相關防疫事項。 如考生因身心障礙、重大傷病、懷孕或突發傷病申請應考服務者,家長於考試前得向各考區試務會申請陪考服務並獲同意者,始得進入考場。四、各試場開放冷氣,試場前、後門保持關閉,開啟試場內四個角落的窗戶各 5 至 10 公分以維持試場適度通風
為同時確保試場通風以及降低室內溫度,並降低考生及試務人員在室內全程佩戴口罩的不舒適,試場冷氣全面開放(冷氣出風口朝上),試場前、後門保持關閉,開啟試場內四個角落的窗戶各 5 至 10 公分為原則,確保試場通風良好,並能維持適當之室內溫度。五、英語(聽力)考試照常施測
考量考試採固定座位(實名制),所有人員全程佩戴口罩且於考試期間禁止交談,為降低周邊噪音及非預期干擾,英語(聽力)考試(含考試說明)期間將短暫關閉試場內四個角落的窗戶,以維持考試公平性。六、維持各試場及休息區通風並加強消毒
各試場及休息區均會維持通風良好,提高試場及休息區之環境消毒頻率,並提供手部清潔等防疫物資,以供考生及考場人員使用,維持個人手部清潔。七、管制考場進出場動線
各考場預先規劃考生進場、出場及考場內部移動動線,應符合室外 1 公尺、室內 1.5 公尺的社交距離,並做好標示及引導管制作為,以避免人潮聚集,考生務必配合考場規劃的動線移動,以保持適當社交距離,落實防疫工作。八、正在居家隔離、檢疫者參加補考
目前已經掌握勾稽居家隔離及檢疫等考生資料機制,在考試前掌握依法執行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(經醫院安排採檢未獲結果)的考生名單。- 自主健康管理者:應於考前主動通報考區試務會,由考區試務會安排進行補行考試或於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。
- 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、採檢結果尚未出來者:將併同大陸考場,於 110 年 5 月 29 日、30 日辦理補行考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