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OVID-19/三對象適用快篩陽性即為確診,不用外出做 PCR

為了確保國內的採檢量能,新政策預計將在 5 月 12 日開始執行。指揮官陳時中在 5 月 5 日記者會中宣布:「居家隔離、自主防疫和居家檢疫對象使用家用快篩檢測為陽性,經醫師人員確認後即為『確診』,不用外出做 PCR 。」省下排隊 PCR 檢驗的時間及交通相關配套的行政負擔。

指揮中心修訂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之病例定義,針對居家隔離、自主防疫、居家檢疫對象使用家用新冠病毒抗原快篩試劑檢測陽性,且經醫事人員確認,即為確診。

會有這樣的決定,陳時中解釋:「主要是這三類人染疫風險相對高,家用抗原快篩陽性,醫師施再根據各類症狀去研判,相對沒有疑義,避免這些人為了出門做 PCR 確認,還要有交通相關配套而增加行政負擔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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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訂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之病例定義

新增確定病例條件

居家隔離、自主防疫、居家檢疫對象使用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篩試劑檢測陽性,且經醫事人員確認,即為確診。

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對象在居家隔離、自主防疫或檢疫期間使用家用快篩為陽性

  • 不可外出,可使用「健康益友」APP 或聯繫所轄衛生局安排,透過遠距的醫療或視訊方式,讓醫生來進行評估,若確診可直接通報。
  • 後續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「確診個案收治分流原則」,請個案於住家或其他指定處所,進行居家照護或隔離治療。
  • 民眾或評估醫師對於快篩陽性結果如未有共識或不清楚的地方,可通知衛生局安排 PCR 採檢。

密切接觸者

但若是密切接觸者,則要開始進行居家隔離 3+4,而被匡列為居家隔離後,地方衛生局會安排快篩,若為陰性,解除 3 天居隔後在家自我管理 4 天即可,但 4 天中需要出門,還是必須快篩陰性才可離開家中。

而若快篩為陽性則照確診者辦理,除 75 歲以上、懷孕 36 週以上孕婦、血液透析、中重症等患者會送醫外,其餘族群則是看是否需要進行居家照護(10+7)或入住集中檢疫所。

圖/黃懷賢

文章內容來源:COVID-19/放寬確診條件!三對象適用快篩陽性為確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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